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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植入式医疗器械生产管理典型案例分析

2020-09-25 10:43:34

植入式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物质,如金属骨科植入物的机械抛光、喷砂、聚合物颗粒的混合和研磨等,会产生大量不同粒径的有害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腐蚀性化学品、辐射、紫外线等有害物质,不仅会影响生产人员的健康,还会对生产环境和产品产生有害影响。企业应当根据其工艺过程的特点对这些污染物进行监测和测量,以获得有效的数据。必要时,应安装相应的保护装置,以确保这些位置的操作人员不受伤害。

[案例1]

骨科金属植入物制造商的不锈钢金属板和螺钉作为非灭菌医疗器械注册、生产和销售。在加工过程中,零件和成品会接触到冷却剂、润滑液、电解液、钝化液、抛光液等加工助剂。在激光打标之前,企业已经建立了一套清洗工艺,对自来水和脱脂清洗液进行清洗,但工艺尚未得到验证。通过目测判断产品是否干净,最终的清洗和干燥在二级反渗透纯化水的非受控环境中进行。激光打标后,产品不清洗,进行初包装。

分析:不锈钢金属板和螺钉有望接触人体骨组织,部分螺钉也可能接触骨髓。残留加工助剂、病原微生物、产品腐蚀、包装霉变等都可能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从生物相容性差、感染到骨修复,导致骨不连。因为在医疗机构使用前的常规做法是直接拆开包装,对产品进行消毒。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生产企业应尽量去除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附着的各种添加剂和杂质,选择合适的包装,防止产品生锈、发霉。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注意到了加工助剂的存在,并建立了清洗工艺,去除加工助剂等产品的污染。但企业没有对清洗工艺进行验证,也没有根据验证结果编制清洗工艺操作规程,对清洗工艺参数未进行监控,清洗效果仅依靠目测。另外,虽然企业最后一次清洗使用的是二次反渗透纯化学水,但在标识后没有设置二次清洗工艺,最后一次清洗和初包装过程没有设置在受控的清洁环境中,不能保证产品微生物污染风险保持在可接受水平,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2.6.3的要求。

[案例2]

检查人员在检查一家植入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时发现,10万级洁净室外没有外包装室和除尘室,物料直接通过双层转运窗进入洁净室。

分析: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植入式医疗器械附录》的要求,进入洁净生产区的物料应有清洁措施,如外包装室、除尘室、除尘室等,物料净化室与洁净室(区)之间应设置气闸室或双层传输窗,用于输送物料等物品。材料运输、储存的外包装材料、易脱落灰尘、纤维的包装材料不得进入洁净室(区)。

[案例3]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标准》和《植入式医疗器械》附录的要求,宫内节育器生产企业建立了产品可追溯性程序文件,规定了植入式医疗器械的可追溯范围、程序和要求,并明确了批号管理规定。设计和开发输出文件还规定了每批产品应形成的记录,并对相关记录作了空白表格。在检查不同型号/规格宫内节育器的生产记录时,检查人员发现,企业的生产记录似乎能够证明企业可以将宫内节育器追溯到原材料供应商,并追溯到第 一批经销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员发现企业重要原材料铜线的采购批次号没有记录在货位卡上,原材料仓库的帐、卡、料不一致,不同规格的铜线放在同一地点,且同一个篮子,产品标签只简单标明规格;检查员还发现10万级洁净室的中间产品仓库也存在同样的问题,部分注塑件忘在包装袋记录跟踪卡上,库管员无法告知生产时间;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不合格、零配件配送数量不完全匹配等原因,会出现跨批次零配件和成品“奇数”,企业不规范和管理这些产品的可追溯性,企业将零件/备件留在工作站上,默认情况下直接用于下一批产品的装配。

分析:检验员在检验企业产品可追溯性时,应特别注意书面记录的可追溯性与实际可追溯性的区别。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一个典型的生产记录,这似乎是可追溯的。实际生产过程可追溯性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植入性医疗器械附件生产场地清理、批号管理、可追溯性等相关要求。批号管理、现场清理、生产过程可追溯性等相关规定不明确,实施细则不到位存在“两层皮”现象。

【案例4】

一家无菌植入式医疗器械制造商使用环氧乙烷对产品进行消毒。企业拥有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生产的两台不同型号、不同容量的环氧乙烷灭菌器(分别称为1号炉和2号炉)。检查员在检查企业灭菌生产工艺参数记录时,发现企业部分工艺参数值超过了作业指导书规定的限值。企业方面解释,采购的2号炉更换了重要部件和软件,供应商协助企业确认灭菌过程。工艺参数发生变化,企业根据确认结果重新编制了2号炉灭菌作业指导书。考虑到1号炉使用时间较长,控制软件与2号炉同步更新。考虑到两台灭菌炉均为同一家企业生产,除灭菌能力和灭菌产品不同外,其余基本相同。因此,企业未对1号炉进行再确认,未根据2号炉确认结果对1号炉进行灭菌过程管理,1号炉操作规程未及时变更。

分析:无菌植入式医疗器械大多直接接触人体受伤组织,也有部分会直接接触血液,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人体感染。因此,无菌保证水平是无菌植入式医疗器械的重要质量特征之一,灭菌过程是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特殊过程之一。无论是委托灭菌还是自灭菌,企业都必须按照规定和标准对灭菌过程进行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编制操作规程,对灭菌过程的参数进行适当、充分的监测。应评估灭菌过程中的任何变化。如有必要,新规定须经重新确认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

在这种情况下,软件变更和工艺参数监测合格范围的变化是灭菌过程中的主要变化。未按规定和国家、行业标准重新确认的。此缺陷是严重缺陷。灭菌工艺变更后,企业应立即停止1号炉的运行,召回1号炉的全部灭菌产品。

(选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标准检验导则》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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