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系统实现了医疗器械注册和生产许可证必须由一家企业同时申请。
医疗器械注册制度实施后,院士和专家组可以直接委托海南医疗器械制造企业生产产品,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
近日,海南实施了医疗器械注册制度。
海南省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监管处处长吴华兵告诉记者,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即医疗器械领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该制度下,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然后委托有资质和生产能力的企业。该系统的特点是“两证分离”。注册证由拟上市产品持有人申请,生产许可证由生产企业申请。该系统实现了医疗器械注册生产许可证必须由一家企业同时申请的“无约束”。
吴华兵介绍,在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可以跨省开展相互委托。允许海南省注册人委托北京、天津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二、三类医疗器械,允许海南省受托人委托21个省的注册人生产,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据介绍,海南省药监局还将结合海南省博鳌乐城市特殊进口医疗器械政策,充分利用医疗器械注册制度。一是有利于引进国外医疗器械研发机构落户海南。海南有进口医疗器械急需的特殊政策,可以迅速引进国外先进的进口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制度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国外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可以选择在海南落户,在海南开发产品,在中国申请产品注册,直接委托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二是有利于院士、专家研发的产品快速转化。医疗器械注册制度实施后,院士和专家组可以直接委托海南医疗器械制造企业生产产品,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
海南省医药研究所所长侯世峰说,过去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实行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证“绑定”模式,注册人申请注册产品需要有生产车间和生产线,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微企业和科研队伍的注册申请积极性。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后,无需建厂进行成果转化。可依托具备生产条件的厂家进行注册申报,大大减少了研发和生产投入,缩短了注册申报时间,提高了企业和研发团队的积极性。